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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企业工会会费上缴比例的建议

信件类型:建议

提交时间:2022-12-16 15:43:27

信件内容

现企业工会会费总额的40%须上缴上一级工会部门,希望省里能够参照浙江的宁波做法,将企业工会会费总额上缴比例降至20%。

回复内容

龙海分送部门

   您好!贵企提交“申请调整上缴工会经费比例问题”的诉求,经转办至省总工会,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: 漳州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工会隶属漳州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。根据《工会法》规定“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”,福建省现行工会经费分成比例政策为:基层工会留成60%,上缴省、市、县区工会35%,上缴全国总工会5%,因此,在现行经费分成比例政策未调整之前,不宜对福建省个别企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分成比例进行调整。 为扶持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,2020 -2021年福建省实行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,但漳州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不属于小微企业,不符合该项返还政策适用条件。鉴于漳州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,企业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、开展工会活动中存在经费困难的问题,建议该企业工会可以向上级工会(漳州市总工会)提出经费补助申请。如有咨询联系福建省总工会: 高干13860652437